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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又见六趾

卷土





        这时候林封谨也是不想在这个地方多加逗留,发觉土豪金将这巩德修炼出来的冰蛭之魂彻底吸收了之后,便知道也捞不到什么油水了,一旦多加逗留,被闻讯而来的降龙关援军撵上来才是难缠,所以也是很干脆的迅速离去。
        不过在离开之前,负责搜尸的天狼却是发现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情,便叫林封谨来看,林封谨看了之后,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原来这巩德右脚的脚趾,赫然也是多出来了一只!也就是说,他居然也是个六趾人!
        林封谨与那神秘的六趾组织打交道的事件已经很长了,这个六趾组织行事神秘而诡秘,貌似和娲蛇神有所联系,可是仔细调查了以后却是发觉这组织与之也是若即若离,他们吸收成员的标准,他们这个组织的宗旨,完全都是一个谜团。
        这个六趾组织已经可以说是很久都没有出现在林封谨的视线当中,没想到今日误打误撞,居然又干掉了他们当中的一个成员。
        根据昔日的经验,林封谨仔细的将巩德尸体的每一根脚趾都仔细的捏过,找到了他的那一根假趾,拔掉了以后却发现里面没有什么纸条或者说是信息之类的,而是藏了一颗毒丸,这毒丸的药性可以说是格外的剧烈,一旦将其服下,几乎是无药可救,就算是运气好能救活了,后遗症也必然是十分严重。
        在没有其余的发现以后,林封谨也是逆流而上,迅速离开。不过这在青塘山脉当中修筑出来的官道也是沿江修筑的,所以沿途也是遇到了好几拨从后面赶上来的追兵。
        好在林封谨乃是在暗处,追兵却是在明处,并且那隆隆的蹄声使得林封谨早在十余里外就有所戒备,加上江水近在咫尺,跳进江水游动几里再上岸。那么降龙关当中擅长追踪的气味獒犬也没有办法追踪,因此每一次都是事前就规避过去了,堪称是无惊无险。
        而秦去这一次则是更加谨慎,林封谨发觉这厮逃走以后干脆利落的就往大山当中一窜。依照他的神通和身手,在这茫茫的穷山恶水里面随便找个地方一藏进入胎息状态,既是养伤顺便也是拖延时间,要想将其找出来,在这穷山恶水里面大军搜山都没有用。
        赶路了一天以后,林封谨发觉降龙关当中应该是死了心,没有再派人出来了。此时路上也遇到了一两拨人朝着降龙关去的人,都是在草原上面贩卖货物,以物易物赚得是盆满钵满的,这些人都是严加戒备,哪怕林封谨孤单一人,看向他的眼神也是十分警惕。
        林封谨也是不为己甚,走上前去,用双倍的价格买了他们商队当中的两匹好马,轮换骑乘。只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便走出了这茫茫的大山,眼前便是草长莺飞,一马平川的大草原。
        此时正是大草原上一年当中最美的时候。繁茂的青草正在迅速的抽芽,黄白色的小花偷偷的绽放,空气里面都荡漾着一股清新的气息,蓝天白云下。牛羊们都贪婪的咀嚼着丰美多汁的青草,牧羊的汉子用刺拉拉的嗓子吼着粗犷的牧歌,牧羊犬在兴致勃勃的抓扑着蝴蝶。
        林封谨依旧拿出来了自己招牌式的书生行头。区别是自己骑着马,而书箱则是背负在了另外一匹马儿上,而西戎的书生的服装也不是宽袍大袖,颇有些类似于先秦时代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装束,好在腰带和头巾都是颇为飘逸,与普通人的衣服很是有些区别,辨识度很高。
        草原虽然风景美丽,但是也到处充满了攻伐与杀戮,林封谨在草原上面策马刚刚走出了三四十里,就被数十骑穿得破破烂烂吆喝着的牧骑围住了,这些战力不凡的牧民们乃是被挑选出来的勇士,他们的职责就是策马在草原上围绕着自己的部族领地奔驰巡逻,遇到强大的敌人就示警,弱小的呢,自然就打劫了。
        这些牧骑本来围住林封谨的时候,双眼当中闪现着的是野狼一般的贪婪残忍的光芒,但是当双眼看到了林封谨身上的衣着,还有另外一匹马背上的书箱的时候,那种目光就渐渐的消退而去,很明显的换成了尊敬。紧接着,一个年纪大的牧民便跳下了马来,手抚胸膛,大声歌唱了起来:
        “远方的客人啊,请问你是从什么地方前来的。”
        “长生天把您送到了这里,那么就请像天上的喜鹊那样栖息一晚吧!”
        “.......”
        林封谨虽然已经是三里部实际上的掌控者了,但是这里是西戎,距离三里部生活的地方足足都有好几千里,绝对不是在草原上生活的民族风俗都是一样的,难得这个部族表示出来了善意,因此本来都是严加戒备的林封谨愣了一下,就顺水推舟的接受了他们的好意,因为说实话,他都是一天一夜没睡,并且胯下的两匹马儿也快要到极限了。
        来到了这个部族的驻地以后,林封谨算是体验到了草原人的好客,他在胡须都要白了的族长面前再次重复了一次自己前来西戎寻找赤蝎的谎言,然后很上道的从书箱里面取出来了一些小礼物进行赠送,这些小礼物并不贵重,比如说是针线啊,引火用的火刀火石啊,铁制的护指啊,却是草原上奇缺的东西,拿来送人很受欢迎。几乎是百试百灵的。
        有了良好的交流开端,接下来的事情自然是宾主尽欢了,林封谨没费什么力气就淘换到了三匹好马,然后获得了一个温暖舒适的帐篷,值得一提的是,林封谨身上的书生气质看起来很受草原妹子的欢迎,结果当天晚上想来钻林封谨帐篷“借种”的草原女子几乎达成了两位数,不堪袭扰的林封谨最后只能苦着脸钻进了族长家的帐篷才消停了下来。
        接下来林封谨在草原上的生活几乎就反复上演类似的经历,区别是那些大的部族往往就喜欢找林封谨讨要书籍,好在林封谨带的这些书也是完全用来打酱油的,里面也没有什么绝本孤本之类的东西,送起来也并不心痛。而这些大部族拿了书之后,往往则是虔诚的将其放在了神龛上进贡。看得出来其实是非常的珍惜。
        八天之后,林封谨便已经是来到了西戎的重镇,好水川。
        这里便已经是草原与丘陵交界的地带,此地为什么会被称为重镇,那便是因为当地的盐池可以说是十分出名,当地所产出的盐巴有足足十来种,分为白盐、黑盐,青盐,胡盐,柔盐。赤盐、驳盐、臭盐、马齿盐,胡盐......等等,可以说是西戎的一大财源。
        这些盐巴当中,白盐和黑盐可以说是食盐,其余的都是用来的入药的,并且只有此地才能产出,所以虽然产量不高,每年贩卖出去的却可以卖出一个大价钱来,不比普通的盐巴利润小。
        林封谨来到了好水川这里。却是要先找一个人,从这里起,自己就要进入到了西戎的腹心地带,盘查势必严密非常。自己毕竟是在西戎这边上了通缉令的人物,有了这个人的配合的话,此行便是若闲庭漫步一般了。
        林封谨要寻找的这个人,正是在遥城一战当中被他亲手逮住的三个纨绔子弟当中之一的庞起。
        这三人当时为了活命。可以说是写下了大逆不道的书信,都有十足的把柄攥在了林封谨的手里面,林封谨此时去找他。只是要他行方便帮个举手之劳的小忙,相信这人也不会刚烈到立即翻脸,要和自己同归于尽的地步。
        这好水川,便在这庞家的势力范围当中。
        最近一两年,庞贵妃在宫中十分得宠,庞家当然也就不会放弃好水川这块肥肉,便巧取豪夺,将势力范围便已经扩展到了这里,硬生生的插了一脚进来,此时在好水川的盐业里面,已经至少也要占据去一成的份额。
        林封谨来到了这里以后,便直接找到了庞家的铺子,然后按照与庞起的约定出示了信物,顿时,这掌柜的表情和态度立即就不一样了,脸上还挂着献媚的笑容,直接将林封谨请到了里面坐下,还要奉上香茗一杯。
        大概只过了可以说是两袋烟的功夫,便见到了庞起哭丧着脸走了进来,勉强挤出来了一丝笑容道:
        “林兄最近别来无恙啊,怎的忽然有雅兴来到我们西戎这穷山恶水的地儿来游览一番?”
        林封谨自然知道这帮家伙怕什么,嘿嘿一笑道:
        “你是巴不得我早点死掉吧,长话短说,开门见山,各位放心,我也没有闲情逸致来到处游玩,只是这一次乃是受人所托,要特地来到这里弄几样东西,弄妥当了就走。”
        庞起听了林封谨的回答,明显是松了一口长气,立即道:
        “不知道林公子要找什么东西,我可帮得上忙?”
        林封谨笑了笑道:
        “我首先要去和仆人会合,然后去焉支山,最后入昆仑,听说西戎道路崎岖难行,所以这一路上的各项事宜,就拜托了庞公子了哦。”
        庞起更是放松了下来,拍胸脯道:
        “这个自然是小事,包在我身上好了。不过一过焉支山以后,那边就十分偏僻荒凉,林兄你要确保万无一失,那么最好还是知会涂章翱一声。”
        这庞家此时可以说是在西戎国当中一手遮天,林封谨的要求也并不过分,所以庞起才能这样拍胸脯保证,接下来他又作陪,引领林封谨游览当地的盐湖盐矿,看一看传说当中的出产九种盐巴的盐坑,这些十分罕见的景色倒真的是令人啧啧称奇,感慨大自然造物之神奇。
        接下来一切的吃喝拉撒都是不用林封谨理会的了,就连等待在那边准备会合的野猪也是有专门的人接了过来,毕恭毕敬的口称猪爷。
        不过虽然万事俱备,还是有一样事情令林封谨有些担心,便是这一次前往焉支山的话,西戎的国都金城帐乃是必经之地。
        在早年的时候,西戎乃是由十三个大部落联合组成的,因此其领袖所在的金城帐也会随着水草的繁茂而迁移,一年四季,居无定所。不过,当西戎正式立国以后,完成了从游牧到半定居生活的转变,金城帐的驻地就固定了下来,大部分的牧民转变成了自耕农,周围的土地也是大部分成为了耕地,只有小半部分最为肥美的草场给留了下来。
        林封谨与野猪相遇以后,陡然多了这么个强援,心中也是多了一个凭依,野猪故地重游。想起前世今生,也是倍加唏嘘。一路行来,这西戎给人的感觉就是武风极盛,到处都可以见到佩戴着刀弓的武士行走,便是路上的商贾,也多有侍卫随行,这一个国度尚武之风盛行,难怪得地处偏僻,也是可以跻身于五国之列。
        这一次堂而皇之的在西戎的官道上行走。赶路起来自然是事半功倍,跟随着庞家的商队而行,好水川到金城帐足足也是有一千一百余里,却也是只用了四天功夫而已。这一路上林封谨也算是见识到了庞家的盛气凌人,走关过卡,肆意插队加塞,百无禁忌。甚至有税丁想要跑来看一看货物的,都被劈脸一马鞭子抽得在地上惨嚎。
        当然,这种事情对于林封谨来说也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依仗权势飞扬跋扈的哪里都有,哪怕是北齐国当中也是屡见不鲜,至于什么律令之类的更不在林封谨考虑之列。
        他担心的唯一一件事,便是这西戎也是法家的根基所在,而此时法家当中出了一个惊才艳艳的韩子,将本来四分五裂的法家大一统起来,庞家的这些人做得实在有些过分,一旦引出来了法家的人,自己就很难藏得了行踪了。
        好在庞家的人看起来也是知道收敛的,在距离金城帐一两百里的地方行事就规矩了许多,而到了这里以后,大片大片笔挺的白桦林矗立在了官道两侧,仿佛哨兵一样站立着,蔚为壮观。
        临睡前,林封谨找了几株白桦树,在其树皮表面割了几刀,然后下方用竹管承接住,第二天早上起来便可以有清新可口的白桦树汁喝,格外的芬芳扑鼻,旁边的人都看傻了眼,他们都没有尝试过这么干过呢,但尝了一尝之后,都觉得清新甘美,于是纷纷有样学样,连管事也是十分好奇,由得这帮护卫折腾。
        这帮人正在忙乱的时候,忽然听到后方的官道当中有铃铛乱响,紧接着就是一名红衣骑士策马奔驰而过,并且高高的擎着一面旗帜,上面写着一个林封谨不认识的字。
        紧接着不到半支烟的功夫,远处传来了“呜呜呜”的声音,便是三名红衣骑士策马疾驰而过,这三名红衣骑士腰间都有号角,三人一面疾驰,一面便有人吹号,这个人吹累了就换下一个,务必要保证号角声不会断绝。
        路边上的行商听到了这号声,便纷纷走避,闪开一旁,林封谨见到了这状况,忍不住奇道:
        “这是有贵人出巡么?好大的排场?”
        野猪看了一会儿道:
        “三使开道,闲人走避,来金城帐的不是南院大王就是北院大王了,也当真是有些奇怪,当今西戎国君韩令对两院大王忌讳得紧,怎么会让他们来金城帐?”
        听了野猪的话,庞家这一次出行的庞管事便插话道:
        “太后圣寿,北院大王韩礼身为第三子,自是要来的。”
        林封谨对西戎国内的局势也是有所了结,知道当今国君韩令却并非是当今太后亲生的,只是机缘巧合,左右逢源,得到了七大部族的支持才登上了国君之位,作为妥协,太后的两个儿子则把持了南院大王和北院大王这两个十分要害的职位。
        说实话,韩令此人也算得上是一代雄杰,他刚刚即位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个妥协的产物,只能算个傀儡。
        斯时太后在内为腹心之患,南院大王和北院大王兄弟同心,把持兵权在外,端是是内外结合,盘根错节,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走错一步,便很可能满盘皆输,可是他不仅仅是将国君之位坐牢了,西戎更是在他的手中充满了侵略性,袭东夏,扰北齐,寇中唐!换成是林封谨在这样的局面下,也是一定做不到此点的。
        此时乃是西戎太后七十大寿,话说人生七十古来稀,虽然以太后之尊,可以说不乏什么灵丹妙药的进补,但太后的身体一直就不好,寿数有限,从眼前的局面看来,太后加上两院大王才能勉强和韩令对抗,可是太后还能活几年?
        这最重要的支柱一倒,南院大王和北院大王就算是联手,估计也不是韩令的对手了。
        所以,这一次太后大寿实际上也应该是西戎国内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转折点,可以说是风起云涌,该站队的,该未雨绸缪的都在活动,当然,林封谨对这件事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只不过他却听人说起了另外一件事,便是太后圣寿也是导致了一定的人气效应,为了给这位老太后贺寿,整个西戎国内无论是真心想要让她长命百岁或者是恨不得她下一秒就嗝屁的,都得准备一份厚厚的贺礼。
        这送寿礼乃是难得的可以名正言顺的讨好上司的机会,便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时候,能在这寿筵上露一把脸的,少不得也就要官运亨通。
        人生在世,无非吃喝二字,所以这一次,据说左丞相脱脱木便千方百计的请来了当年大卫朝的御膳房总管蔡大师传人统筹调度,要让这太后娘娘升一升格,体会一次帝国太后的寿诞。
        不过,右丞相孟春来也是不甘示弱,寻访到了庖丁一族,请到了传说当中的易牙的后人也是来一显身手。
        要知道,无论是蔡大师还是易牙的后人,都是属于那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人,平时要与之相逢的话,那么林封谨都得是要靠走大运才行,今日却是可以在金城帐同时找到两人,当真是令人庆幸至极。
        林封谨可没有忘记,自己在这七冲门的最后一关上面可是卡得欲仙欲死啊。若是能够在这里冲关成功,又何必去劳烦东家之子呢。
        等到南院大王的车驾过完之后,一干人便重新上路,话说这还是林封谨第一次来到了金城帐,等到接近都城二十里的时候,便已经见到了诸多奇特的房舍,这些房舍颇有些类似于天竺国的风格,浓重的金彩边缘,还有细腻的建筑线条,不过房屋的特点却是结合了汉族青砖瓦房和帐篷的特色,看起来很是具有异域风情。
        等到车驾经过了一处叫做返照坡的地方的时候,远远的就可以见到一连串白色的建筑延绵不断,沿着旁边的山坡山脊順势而上,这些白色的建筑都是四四方方,有棱有角,偏偏建筑的屋脊上却不是鸱吻等等常见的瓦雕,而全部都是鹰鹫之属,都是振翅飞翔的形象,令人为之侧目。
        最大的一座建筑上,更是有神佛雕像都在朝拜的雕像,上面都漆了金粉,可以说是十分惹眼,林封谨见了也是注目良久,心道那里莫非是夏宫?
        野猪见到了林封谨的神情,便低声对林封谨道:
        “主人,这里就是大牧首元昊的居处,大北居宗。这里与金城帐一南一北,互为表里,无论是从战略价值还是风水上来说,都是相得益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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