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线索
卷土
他们这一行人上路之后,手上拿的是多难这边的信物,因此在通关方面有很大的优势,并且这一次走起来没有了什么拖累,玛纹也是被野猪带着走道,因此也是直接连夜就赶出了两三百里,到了第二天中午太阳已经是火辣辣的时候,这才在一处寨子里面歇息了下来。…
这一处寨子很小,要想吃饭借宿什么的都只能找寨子里面的人家凑合,不过看这寨子里面的人都是穷的叮当响,那么也就只能是借一把火和借个屋檐的功夫,好在林封谨他们走得虽然仓促,但一个个都是出远门惯了的老积年了,何况还有须弥芥子戒这东西?所以准备还是相当充分的。
林封谨他们找了寨子里面最大的竹楼来借火,借个宿处,只是扔了半袋子巴掌大小的盐巴过去,便是让主人千恩万谢的将自家的住宿处让了出来,在这地方行走,最好的硬通货不是铜钱银子........山民们都不认这个,倒是盐巴啊,针线,铁锅之类的乃是硬通货,抗一袋子盐巴讨个老婆的事情在这里比比皆是。
不过,就在林封谨一干人吃饱喝足,然后在地上铺上了自带的凉席躺上去准备睡觉的时候,林封谨闭着的眼睛忽然睁开了,他睡觉的时候有个习惯,喜欢侧着身体睡在了靠墙的角落里面,因此鼻子自然就会贴近地面和墙角。
“这味道?!”
林封谨立即就仔细的打量着,马上便发现了墙角有一团淡淡的痕迹,并且这痕迹上面有着并不明显的气息,倘若不是林封谨恰好睡在了这个角落里面,便会将这味道漏掉了过去。
是酒味。
并且这种酒味颇有些特别,还是属于那种桂花酒的味道。
根据林封谨所知,桂花酒乃是西戎东部,金城帐附近一带的特产,无论是原料还是加工的手段都没有流传开来。并且卖得也是很贵,一袋酒至少也是一两银子。
那么问题就来了,在这西戎西部,距离产地数千里的地方,又怎么会忽然多出来一袋桂花酒这样的特产的?这里当地的居民就算是有能耐拥有这东西,最后也一定是拿来献给头人,因为对他们来说,随随便便的就将这么昂贵的酒水饮下肚皮里面去,那一定是疯子才会做这种事!
而且酒精的味道非常容易散发,尤其这里的天气也是颇为炎热。想必这一滴酒痕也是刚刚留下不超过两天,否则的话,时间一长,必然是会蒸发殆尽的。
一念及此,林封谨顿时就睡不着了,直接叫来了房主,又丢了一小袋盐巴给他,询问道:
“这两天是不是有外地人经过这里?”
这房主立即便是十分惶恐,连连摆手否认。说绝对没有这种事情出现,咱们这寨子几年了,除了一些货郎之外,也就是你们这群外人来过呢。
林封谨乃是何等人物。察言观色,立即就发觉这个老头子说话的时候目光闪烁,语焉不详,他知道有时候一味的怀柔是不够的。恩威并施才是硬道理,便是对旁边的都巫凶使了个眼色,与直肠子的力巫凶相比起来。很显然都巫凶更加适合来吓唬吓唬这些普通的山民。
都巫凶阴测测的一笑,忽然将手一指,便见到放在了旁边桌子上的一只酒碗忽然飘飞了起来,这时候,旁边的山民都吓得目瞪口呆,不停哆嗦了,紧接着,这只酒碗就摇摇晃晃的来到了那老头子的面前,忽然一泼,里面的清水一下子就泼到了他的面前,只是那清水落到了地面以后,居然是吱吱有声,冒出来了烟雾,居然变成了殷红若血的血水!!
“巫,竟然是巫凶大人!”这老头子已经哆嗦得跪都跪不稳了。
都巫凶冷冷的道:
“对巫凶说谎,你知道后果是什么,先前我只是斩了一头孤魂野鬼而已,若是你说话再不尽不实,那么下一次斩的就是家神!”
这边的风俗,是认为人死了以后还会依然回家的,只是以另外的形态,比如是常来家中的蛇,就被当成是家神存在,会护保家中的平安,听都巫凶这么一说,顿时纷纷磕头若捣蒜,简直比都巫凶威胁要斩他们自身还痛苦,满脸流泪的道:
“不敢啊,不敢再欺瞒大人了。”
原来就在林封谨他们来到的前一天,也是有一群人路过了这里,那群人的口音与这边截然不同,也是自带有酒食和粑粑,在这里只是停留了半天就走,也不清楚他们是在追人还是在躲藏。细细追问这群人的服色,看起来应该是法家中人的穿着打扮。想必林封谨发觉的那一点桂花酒的酒痕便是这群人留下来的。
“当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林封谨听了以后忍不住在心中腹诽道:“法家这群王八蛋啊,真的是让人半点都不消停,莫非他们又用占卜的方法找到了我们的行踪了吗?不对啊......有大巫凶在,对方有什么手脚或许能奏效,但是绝对不可能我们一点儿征兆都发觉不了。”
话说上一次大巫凶虽然因为要对林封谨讲述这一系列的上古秘闻,所以说是耗尽了全部的力量,需要恢复很久,然而林封谨接下来在须弥芥子戒里面找了找,居然发觉那一具“龙晶”其实是被自己带在了身上的,因为在出发之前,林封谨觉得自己身上的护具确实是应该更新换代了,之前虽然用了几次这“龙晶”为材料,打造出来的东西并不理想,但实际上好歹这东西也是听起来很厉害的高端材料,也不能排除掉是打造者一方面的问题........
加上此时须弥芥子戒里面的容量颇大,也不差这点儿地方,所以当时林封谨将“龙晶”带在了身上,让工匠“取样”了以后,就重新扔了回去,放在了须弥芥子戒的深处毕竟说实话,这玩意儿当时在发卖会上也是搞了一个惊人的天价出来没想到现在派上了用场!
派上用场的是什么东西?那自然不是“龙晶”,而是龙晶里面的那一堆白骨!!
准确的说。是大巫凶前前世的遗骸!
这玩意儿貌似对任何人都毫无用处,然而对于此时身为阴鬼,却是身处阳世的大巫凶来说,却是相当于不可多得的一件定海神针了!阴魂本来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并没有实质,要想在阳间长期存在,就必须要肉身来以实化虚,对阴魂进行滋养。
大巫凶的魂魄本来依附的东西,乃是自己被保存在了金匮当中的骨舍利,他是有秘术施展出来。让自己被烧成了一粒一粒骨珠的骨舍利依然可以像是肉身那样,源源不断的为自己的魂魄提供养分,不过,骨舍利此时已经是损毁了大半,所以为魂魄提供的养分也是变得格外的匮乏,这就是大巫凶当时说自己要休养很久的原因。
不过,此时又多出来了一具遗骸的话,那就不一样了。每个人的魂魄和肉身之间,都是有着异常神秘的联系。这是无可取代的,就像是一把钥匙对应了一扇相应的门户。
大巫凶的魂魄却是依靠于歧邪祖巫经的强悍,所以能够连续转世,真灵不灭。就仿佛是这把钥匙重铸了多次,但是依然保持着一定的独特风格,所以这几次转世的肉身,也都是有着很多共同点在里面。
额外获得了这一具遗骸之后。只经过了简单的炼制,大巫凶的魂魄每天获得的滋养就是之前的好几倍,因此恢复起来也是越发的迅速。此时对于林封谨来说,大巫凶最强大的不是什么法术巫术之类的,而是他足足比别人多出来的这八百多年的见识!!
纵然大巫凶平时乃是醉心于修炼,并没有在红尘里面摸爬滚打,但是有人的地方那就相当于有江湖,所以这八百多年的见识一堆砌出来的话,可以说是格外的惊人,有的时候你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人家一句话就能将其说透了,说明白了。
***
巫凶的威名在西戎境内乃是相当好使的,都巫凶略微一板脸,这整个小寨子里面的人都是魂不附体,吓得连那帮人丢掉不要的垃圾都直接呈了上来,端的是磕头若捣蒜一样。
林封谨看着面前的半个失手摔破掉的酒葫芦,依然只能确定这玩意儿是金城帐那边的一处酒肆的出产,然而还是无法确定这帮人的真实身份,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这帮穷苦的山民连路过的人出恭用的厕纸也是珍之重之的收藏了起来,毕竟这地方通用的是竹筹或者说南瓜叶子的......可见其穷苦到了怎样的程度啊。
此时的情势其实不难判断,走回头路的风险更大,因为在西戎的境内多留一刻,实际上就多一份危险的,若是有什么风吹草动就要被吓得落荒而逃,其实是反而加深了危险的程度。
并且这附近几百里的地形都是岩溶地形,可以说是相当的复杂,哪怕是以林封谨他们这一行人的实力,在完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短途几十里百余里翻山越岭不走寻常路快速行进还是可以的,但这样的代价就是接下来的两天都不能正常行进,并且连正常的战力都要受到影响!
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是回头还是绕路,都其实并不明智,何况林封谨推敲了一下,就算是法家中人真的是推算出来了自己的行踪,可是自己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被收拾下来的人,对方也知道自己的实力,随随便便的派几个小鱼小虾的来,还不足以给自己塞牙缝的!
这样一推断的话,那么他们就算是能集合起力量来,也一气呵成。绝不拖泥带水。
对于林封谨他们的休整,这山民自然是诚惶诚恐,也是没有办法拒绝的,只是在心中不停的乞求着满天神佛,指望一切都平安,不过,很多事情都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有道是怕什么来什么,林封谨他们一行人就在寨子里面呼呼大睡。休息到了傍晚时分的时候。
寨子门口的石板道上面,“踢踢踏踏”的驮马马掌撞击石块声打破了村子里面的寂静,十几名身材剽悍,面带凶相的男子涌入到了寨子里面。大呼小叫,直接就跳进了寨子里面的蓄水池里面洗脚刷脸,肆无忌惮那地方可是用来储存饮水的所在啊立即就惹来了一番鸡飞狗跳,一个鼻子上面长着绿豆大小的一颗肉瘤的男子嘴角带着阴骘的笑容站了出来:
“你们的头人在什么地方?”
此时自然也是寨子里面年纪最大的老头子站出来应答。当知道了这寨子里面的大概情况了以后,这男子便对着身后的那群如狼似虎的汉子很干脆的一挥手道:
“牵猪,杀羊。杀鸡,咱们兄弟赶了这好几百里的路,总算是找到了一个地方可以乐呵乐呵了。”
紧接着这男子就目露凶光,啪的一巴掌对准了那老汉抽了过去,将这老汉抽得剩余下来的几颗牙都掉得干干净净,鼻血长流,指着怒骂道:
“你这老狗好不识相!还在这里呆着做什么?爷爷们看得上你们这狗屁地方,那是你们天大的福分,还在这里呆着,是想要三个月以后的坟头长草吗?”
这老汉肯定是又急又痛,在地上蜷缩着一时间都说不出话来,不过山里的汉子也都是暴躁脾气,见到了外乡人在自家辛辛苦苦修筑的蓄水池里面糟蹋,早就是怒气勃发,立即就有人提着猎叉直冲出来,二话不说当面就捅。
不过外来的这群人浑然没有将寒光闪闪的钢叉放在了眼里面,正在洗脚的一人连弯下去的腰都没直起来,反手握住了自己腰间的刀鞘,轻描淡写的一震一荡,便是将那刺虎猎豹的钢叉给拨了开去,紧接着刀鞘便是毫不犹豫的顺着叉杆削下,这样的一削之势看起来稀松平常,可若不是这猎户识得厉害及早松手跳开,握杆的手指至少也是要断三根。
然而洗脚那人对自己的这一削居然没有见血似乎相当重视,微微的“咦”了一声,嘴角露出来了一抹冷笑,已经是将手腕一振,立即就见到了手中镶银箍铜的刀鞘陡然直飞而出,带出了一股沉闷的风声飞撞而至。
那名出叉的猎户猝不及防,一下子就被撞中了胸口,脸色立即就白了,蹬蹬蹬倒退了几步坐倒在地,“哇”的一口鲜血就喷了出来。
那名鼻上长瘤的阴沉汉子见了这一手,顿时喝了一声采:
“文老七,什么时候练成的这一手啊。”
文老七面无表情的道:
“雕虫小技,六哥又在这里笑话人了。”
这鼻上长瘤的汉子却是排行老大,为什么叫旁人叫他六哥?却是因为这厮鼻子上的这颗大瘤的缘故呢,不过“瘤”和“六”同音,所以随着他的地位越来越高,叫他刘大瘤的人越来越少,六哥的人便是越来越多了。
两人在这里对答的时候,旁边山寨当中的汉子却见到了自己人重伤吐血,顿时眼睛都红了,纷纷呼喝,提着弓箭和器械就要冲上。此时蜷在地上的族长却是一下子连滚带爬的从地上挣扎了起来,挡在了他们的面前,惶急无比的大叫道:
“打不得,打不得啊!”
有一句话叫人老成精,这老族长活了这么多年,什么风浪没经历过,他此时已经看了出来,来的这帮人的实力,决计不是自己这个小小寨子里面的一群猎户汉子惹的起的,打起来的话,那几乎瞬间就是要血流成河,整个寨子都要被屠戮一空。
这样的结果,肯定是最糟糕的,与其犯险这样,那还不如干脆忍耐下来算了,这帮外人不可能常驻在这里,除非是心理十分变态的,否则的话,杀人立威是理所当然,却不会大肆屠戮,因此顶多就是牲口和粮食被糟蹋了,女人被侮辱,人还能剩余下来就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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