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零七章 再次震动
方千金
袁恪则真有些犹豫了,郑天风的为人他很清楚,原则性是非常强的。郑天风想要软处理这件事情,就说明情况非常不乐观。
当前的社会,影响力极大的事件,一个是群体事件,另一个就是权力法律冲突的事件。
袁恪则也是一个原则性很强的人,按照他的为人,不管什么事情,要以事实为基础,法律为准绳。
所以,接到举报后,派调查组下去就是调查情况,就是想还原一个真实的事件,然后依照法律解决。
可没想到,有人居然能够影响到调查组,逼得郑天风亲自打电话给他。
出了问题不可怕,调查清楚解决就行了。可就有人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原则之上,这是袁恪则所不能容忍的。
不能容忍,袁恪则也希望走正常的组织程序,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该衣角有关部门就移交有关部门,一切都应该公开透明。
想到这里,袁恪则说道:“天风,按照正常的程序走,你给我记住,我们不是小团体,而是一个为民众谋求福利的有信仰的大团体!一直以来,我们一直强调法律化制度化,可是我们自己呢?”
说到这里,袁恪则长长叹息一声:“有些人,根本就不是怀着信仰加入我们的团队,而是为了个人私利混进了我们的队伍。对这样的掮客,我们绝不姑息。我们的执政理念,需要与时俱进,为此,我们付出一定的代价是值得的!”
郑天风听了感动之余,又有些惭愧,不愧是老领导,觉悟格调就是高。
“老领导,我知道了,按照您的指示,将这件事情按照正常的程序走。”
“嗯,就是这个意思。还有,我授权给你,全权处理南陽发生的不正常越权处理事情的权力。我要把这件事情树立起一个典型,成为推动制度化法制化的一个标杆实例。”
“是,保证完成任务!”
“还有,天风啊,我们在处理事情上要公开透明,但一定要把负面的效应降低到最低点。我知道,这事情有些难办,但我们做官难道就是为了位子和票子么?我们不去做,下代人还是要去做,这是潮流所趋,我们肩负历史使命,我们责无旁贷!”
郑天风感觉胸中一股热血涌起,多少年了,这股热血曾经被他认为已经熄灭了,但今天他有感受到了这样充满朝气和正能量的感觉。
“老领导,请放心,郑天风愿下军令状,做不好事情,我将引咎辞职!”
“呵呵,天风,想法是值得表扬的,但工作可不要这么冲动啊。好好去做,无论碰上什么样的阻力,都给我坚定不移推行下去,碰上绕不开的山头找我,我倒要看看,谁能搅乱南河的朗朗乾坤!”
郑天风放下电话,来到了审讯室,林源还在这里。
“林源,我跟老领导已经沟通了,他的意思是,所有的事情公开透明处理。老领导语重心长,说法制化与制度化是时代潮流,我们不完成这个蜕变,下一代也要完成。既然这样,我们这一代为什么不完成呢?”
郑天风稍稍有些激动:“我想说的是,在法治的框架下,没有任何特权可以凌驾法制之上。但是,有些事情,影响是极坏的。我对你……这是我个人的意见啊,我想你的律师团来了,能不能专门走法律程序,而不要造势?”
林源明白郑天风的意思,现在律师打官司,在华夏这样特殊环境下,一般都会用媒体造势,只要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会直接影响到判决。
不得不说,林源对于郑天风和他的领导还是很欣赏的,一般在这个时候,官员会以社会层面上的反应作为重点,尽量减少影响。
这样做的代价,就是妥协,就是以非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告终。
南河能出现这样的官员,说明国内的公务人员,已经在意识中有了质的提升。从官本位到法制建设,已经提了那么多年了,但真正落实到实处的,凤毛麟趾。
林源郑重说道:“郑书记,既然您想公开透明处理,我说什么也要帮助您一下。行,我会告诉律师团,不造势,就按照程序走。另外,跟本案无关的事情,该怎么走就怎么走,您说呢?”
郑天风知道,林源所指的是投资的事情。尽管调查组下来的目的就是查针对外商的恶意竞争,但类似于古方申请保护,却不在行列之内,完全可以同时操作。
“行,没问题,该怎么办咱们就怎么办。”
郑天风说完,把巫良栋叫来,先是传达了一下省里一把手袁恪则的指示,然后分配任务,郑天风自己全权处理调查组事件,而巫良栋则是根据指示精神,处理与本案无关的投资事宜。
下午时分,钱伯流带领的律师团到了南陽。还真的像郑天风担心的一样,钱伯流随队带领了大批的记者。
上一次在燕京,钱伯流的律师团总觉得是栽了,这一回,林源再次请他们出手,那绝对是憋足了一股劲,说什么也要打场漂亮仗。
谁知道,林源跟他们一会面,就要求低调,所有的工作就是收集证据,完全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钱伯流的第一反应,就是林源跟当地的相关部门达成了一种妥协,是有意这么做的。
可后来钱伯流发现,林源交代完了,就不再干涉律师团的工作。
这可让钱伯流有些摸不着头脑,既然林源这么交代了,就按照程序走吧。
证据,其实是很容易找的,就那么两样,也没有藏着掖着的,拿出来一分析,钱伯流的律师团马上提起了两项辩护意见。
其一,就是调查组提供的视频资料,完全不能证实林源就是当晚跟日方人员冲突的幕后主使。视频说明不了什么,路明的证言说明,林源当时只是在荔香别院吃饭,恰逢其会而已。
其二,就是调查组对林源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了限制人身自由的侵害。调查组可以找林源调查情况,林源也有义务配合。
但调查组没有权力限制当事人林源的人身自由,至于林源最后动手,只是摆脱不法侵害的一种手段,伤人的后果连防卫过当都算不上,因为没有发生入刑所需要的必要条件,也就是没有对被打人员造成轻伤。
林源的伤人效果是轻微伤,这在刑法的概念上很清楚,是属于治安案件的范畴。既然是治安案件,又是有前因后果,就应该交给辖区派出所处理,根本就用不着法院见。
根据这两条,当事人林源没有法院审理的案件需要处理,那就有资格对调查组提起诉讼。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对公民权侵犯,法院必须要受理的。
钱伯流的律师团,在南陽当地的法院,提起了侵犯人身自由的诉讼。
这个诉讼非常棘手,关键的问题已经不在证据上面,而是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极其特殊。
郑天风根据省里的指示,下令法院按照事实判决,可法院应该是独立审判的,郑天风下令,就明显有干涉的嫌疑。
还没等收集证据,法院方面就承受了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
如果说求情风还有递条子的行为还能挺住,要命的是,尽管各方努力想保密,但这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裤子,这件事情被外人知道,马上就挂在了网上。
网络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猜测,有人说这就是作秀,很明显,有关部门最后会胜出,这根本就不用想。
关于案件本身的讨论就够让人厌烦的了,网上还爆出了社么惊人内幕的帖子。本来是一件公民人身自由的审理案件,完全就变成了场外阴谋的事件。
荔香别院外商和本地人的冲突也被挂了出来,说这才是本案的导火索。
网上几乎是一边倒的打鬼子的字眼,根本就没有说从法律从事实上理解这件事情。
绝对压倒性的意见,就是鬼子就应该是见一次打一次,是华夏人都应该顶起来。
一些理智的声音,还没等解释一二,就被汹涌的骂声给打压得抬不起头来。
一时间,什么阴谋论,对外论,打压论,种种不冷静不理智的声音满天飞,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头大无比,屡次请求郑天风实行网络监管,同时这件案子做调解处理。
郑天风也没有料到会有这样的严重网络暴力出现,林源那边一直跟他交流,这件事绝对不是林源捅出去的,谁知道会发展成这样?
这一次的震动,远比上次林源所造成的南陽震动更厉害,上一次最起码民间没有这样的表现。
而这一次,则好像有点朝失控的方向发展。
郑天风果决的一面表现出来,他马上指示法院,以事实为准绳,按照掌握的证据从快从速宣判,务必要快刀斩乱麻。
毫无疑问,郑天风的处理意见是正确的。这个时候需要的就是果断,要是一味患得患失,拖得时间久了,民众就会越来越有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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