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特训成果,阴险一脚。
如水意
在一栋破旧的公寓楼里,高扬停下了脚步,看了看门牌号码,确定没有找错之后,高扬和叶莲娜进到了公寓楼里。
看着高扬和叶莲娜进入了公寓,一个坐在公寓的大门口的黑人老头慢悠悠的道:“请等一下,你们要找谁?”
高扬停下了脚步道:“我们要找三楼六a室的约翰・史密斯夫人。”
老头穿着一身保安制服,放下了手里的报纸,仔细的打量着高扬两眼后,摇了摇头,道:“我记得他们,挺不错的一家人,不过很遗憾告诉你们,你们找错地方了,或者说你们来晚了,约翰夫人和他的儿子已经搬走了,他们交不起公寓的房租被房东赶了出去。”
看着破旧的公寓楼,高扬知道这种居住条件的房子其实租金不贵,就连这样的房子都住不起而被被赶了出去,看来约翰史密斯的遗属日子不太好过。
高扬皱眉道:“您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吗?”
老头撇了撇嘴,道“虽然我不知道他们到底去了哪里,但我想你们可以去加冕公园碰碰运气,说不定你们可以在哪里找到他们。”
“请问加冕公园在哪里,离这里远吗?”
“不远,找辆出租车很快就能到。”
对老头道了声谢之后,高扬和叶莲娜离开了公寓楼,两个人也没有再问其他人,而是直接打了一辆出租车,然后直奔加冕公园而去。
高扬以为老头说的加冕公园是个住宅小区之类的地方,可没想到,出租车司机真的把他拉到了一个公园门口,等出租车司机停下车之后,高扬赶紧道:“哥们,我们要到加冕公园找人,而这里是个真正的公园,我可不觉得公园里是个找人的好地方,所以是不是还有另外一个加冕公园?住宅小区的那种地方?”
黑人司机很年轻,他带着黑人特有的笑容道:“你是不是要找一个很穷的白人?如果是的话,那你来对了,这里就是那些懒鬼住的地方。”
高扬很是疑惑,但他还是决定先看看再说,把车钱付了之后,和叶莲娜信步走入了公园,公园里的草地上到处都是成群的黑人孩子在嬉戏,很多人在踢足球,还有人在烧烤。
看到高扬和叶莲娜之后,几个黑人青年冲着叶莲娜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然后对着叶莲娜指指点点的说个不停,他们的眼神让高扬很不高兴,但还好,那些黑人并没有太过分的动作。
就在这时,叶莲娜指着公园的一个角落道:“看哪儿,我看到有白人了。”
顺着叶莲娜的手指看过去,高扬看到了一片拖车和破旧的铁皮棚子,而那里有几个白人的孩子在玩橄榄球。
高扬和叶莲娜走到棚户区的跟前,高扬很惊讶的发现,那几个白人小孩儿浑身脏兮兮的不说,竟然连双鞋子都没有,就光着脚在争夺一个瘪了的橄榄球。
棚户区里基本上和公园隔离开来,在入口处,还放置了许多破轮胎。
轮胎里面和轮胎外面的似乎属于完全不同的世界,高扬和叶莲娜往棚户区里走去,绕过了那些开心的小孩子之后,继续往里面走了一段之后,却见狭窄脏乱的道路两旁有很多白人,那些人有老有少,但看上去都一样,穿着肮脏而破旧的衣服,用漠然的眼神盯着高扬和叶莲娜。
在陌生而且充满了敌意的环境里,高扬有些担忧,他把背包放到了胸前,拉开了背包的拉链,用右手在包里把手枪上了膛之后,就把手放在包里握着枪,然后伸出左手拉住了叶莲娜。
高扬有些后悔,他觉得不该带叶莲娜来这种地方的,可叶莲娜却一点儿都不担心,相反还很兴奋,因为这是高扬第一次主动拉她的手。
又往前走了几步之后,高扬好不容易看到了一个貌似很和善的老太太,高扬停下了脚,尽量温柔的道:“您好,请问您认识约翰・史密斯夫人吗?”
因为英国人命名的问题,约翰史密斯死后,他的太太留名的时候只是留了约翰史密斯夫人这个称谓,所以高扬并不知道约翰史密斯夫人自己的名字,但他觉得,只要约翰史密斯服人还没改嫁,那么用这个称呼来找到她就应该没有问题,不过让高扬没有想到的是,那个老太太看了他一眼后,直接扭身就走,却是根本不搭理他。
高扬无奈之下,只能耸了耸肩肩继续往前走,希望能找个人问问,而这次他没有走多远,就见一群人聚在一起吆五喝六的,还有人在高呼“打死他”。
高扬和叶莲娜走到了人群外边,他能听到两个女人的哭喊,还能听到拳头打在身上的砰砰声和男人的叫骂声,高扬不想凑热闹的,但他一刻都不想在这鬼地方多待了,所以他只能拉了拉前面一个正在很起劲叫喊着的中年人。
“您好,先生,请问您认识约翰史密斯夫人吗?她好像也住在这里。”
看着拉了他的高扬,那个中年人很是不满,用警惕和不满的眼神看着高扬,不过等高扬说完后,那个中年人上下打量了高扬一眼,用很奇怪的语调道:“我认识她,而且还认识他的儿子。”
“太好了,请问她住在哪里,您能带我去找她吗?我可以给您酬劳,一百兰特。”
那个中年人听到有钱拿,眼神立刻亮了起来,他立刻伸出了手,然后叶莲娜不等高扬有所动作,立刻往他手里放了张一百兰特的钞票。
拿到钱后,那个中年人立刻朝着人群着的中心道:“她就在那里,听到叫声了吗?那个听起来不那么尖锐的,就是约翰史密斯夫人的声音,听到挨揍的那个家伙的惨叫声了吗?那是他儿子。”
高扬一听,也顾不上找他面前说话大喘气家伙的麻烦了,立刻拉着叶莲娜就分开人群往前走去。
在咒骂声里挤到人群的前排后,只见一老一少两个男人厮打在了一起,不过准确的说法,是年纪大的壮汉骑在一个年纪小的少年身上,一拳一拳的朝那少年的脸上打去,而那个年轻人虽然全面处于下风,却仍在用力挥动着拳头还击,同时不停的叫骂着。
在两个打架的男人身边,有一老一少两个女人哭喊着去拉那个壮汉,不过她们的努力没有收到什么效果,壮汉只是一挥手就能将她们拨到一边。
高扬没有急于动手,他立刻向旁边一个抱拳旁观的男人道:“那个女人是谁?”
“约翰史密斯夫人,咦,你是谁?”
得到想要的答案后,高扬没有回应身边的人,而是把背包拿了下来,递到叶莲娜的手里后,在叶莲娜的耳边低声道:“包里有枪,拿住了但不要拿出来,如果你有危险就开枪,小心些。”
说完后,高扬拍了拍叶莲娜的脸蛋,随即跑到了那个正在打人的壮汉身后,一脚踢出,将那个壮汉踹到了一边。
看到突然冒出来的高扬一脚踢翻了壮汉,所有人都惊呆了,这时约翰史密斯夫人和那个少女感激的看了高扬一眼,便赶紧去拉那个躺在地上的少年,不过那个少年站起之后,却是拨开了两个女人,然后立刻朝着还在试图站起来的壮汉扑了过去。
在那个少年和壮汉又厮打到了一起之后,高扬叹了口气,随即大吼道:“都给我住手!”
大吼的同时,高扬上前一把拉住那个少年的衣服,向后一拽就把少年拉到了一边,然后立刻指着试图趁机反击的壮汉大吼道:“你给我住手,停下,否则我杀了你!”
少年虽然气哼哼的,但他知道高扬是在帮他,所以站在了一旁没有继续动手,只是恨恨的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而那壮汉却是终于站起来后,大吼一声,挥拳就朝着高扬砸了过来。
高扬闪身侧头躲过壮汉一拳后,右脚无声无息的踢了出去。
高扬阴险的一脚正中壮汉的裆下要害,等那壮汉捂住立刻跪倒在地,然后捂着裤裆朝前扑倒在地之后,高扬一个转身,及时把跺向壮汉后颈的一脚落到了壮汉旁边的地上。
高扬不是白跟着李金方苦熬了一个月,对付这种空有一身力气的壮汉,现在完全感觉不到压力,不过当动作已经形成本能之后,要不是高扬脑子反应够快,赶在了身体的本能动作之前转移了落脚的地方,他这一击非要了那壮汉的命不可。
虽然裆下要害中脚之后,基本不可能还有反抗能力,但李金方教的是必须在后颈或者咽喉补上一脚,至于跺那里,这要看敌人倒得方向是朝前还是朝后了,目的就是确保彻底要了敌人的命,反正补上一脚不费什么力气也不用多大的动作。
高扬差一点儿就跺下去了,不过还好,他及时收了脚,因为他现在并不是在战场上,不需要也不能闹出人命。
果然,那个一直哭喊着拉开壮汉的少女,此时竟然喊着爸爸,又去扑到了壮汉的身上。
不管怎么样,局势终于得到了控制,高扬对着那个拉着少年哭哭滴滴的女人道:“您好,您是约翰史密斯夫人吗?”
那个女人和鼻青脸肿的少年都是惊讶的看着高扬,然后那个女人道:“我是,您是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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